
布鲁克林有棵树读后感
认真读完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体会呢?不能光会读哦,写一篇读后感吧。为了让您不再为写读后感头疼,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布鲁克林有棵树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布鲁克林有棵树读后感1这本书很有爱,我有点觉得不可思议。堂堂美利坚合众国居然也会有这么穷的角落,而且这些人都能活得那么开心。
主人公弗兰西和这个街区的其他几户一样,出生在一个够穷也够过日子的家庭。她妈是清洁工,性格坚毅,不爱表达感情。她爸是在酒吧卖唱的,开朗,热爱生活,性格软弱,多愁善感,所以经常借酒消愁,但往往是愁更愁。她弟,是天时的化身,除了不爱学习,其他方方面面都是完美的。她自己,性格内向,从小不结交人类做朋友,天天以书为伴(书呆子的成分极大),爱学习(怪胎),算是个自学成才的知识分子。这一家四口(后来爸死了,又添了个女儿,但她在此书中的戏份可以算是一个路人甲般路过式人物)在布鲁克林这个充满移民后代的穷却和快乐的地方过着平凡无奇的生活。
要知道孩子是会长大的,长大了就会难免有些想搞早恋的非分之想,至少在中国,这是全社会重担打击的焦点。可美国的家长不以为然,他们认为这是孩子成长的一个必经之路,他们只会开导孩子要找怎样的人才算一个好的伴侣,才能有益一生。说实话,这也是我不爱国的一大原因。那两个孩子在有这方面意识后作者做详细描述的那章节是全文最吸引我的部分,别说我肤浅,别说我愚昧,你们可以把全年级的孩子都拉出来调查一下,我打 ……此处隐藏8194个字……于为她打开。
整本书就如同一首歌,一首古老而又婉转的民谣飘荡在夜空里,在心中的湖面上平添几分涟漪。它不是阳春白雪,只能在华丽的宫廷中歌唱;它或许是下里巴人,在贫民窟肮脏的街道上、破烂的衣衫旁,高亢地唱着生命的歌。
弗兰西是一个孩子,但是她饱尝了大人们为生计奔波的艰辛:卖垃圾、购物、打工……是这些让她成长起来的。她养成了坚韧的性格,同时这种性格使她受益终生。
其中有一段令我记忆犹新:弗兰西和弟弟尼雷在上学前要去打天花疫苗,但是因为他们玩泥巴馅饼而忘了洗手,手臂上十分肮脏、沾满泥巴的弗兰西受到了医生和护士的鄙夷:“这些人这么肮脏的活着,实在不应该。”但弗兰西勇敢地反抗着:“我弟弟是下一个。他的胳膊和我一样脏,请不要吃惊。你不用跟他说。跟我说好了。”护士很吃惊:“我真不知道我们说的这些话她居然都懂。”
为什么弗兰西应该不懂?难道穷人家的孩子就没有“知书达理”、“有文化”的权利吗?这个护士出身于布鲁克林,可是当她飞黄腾达以后,她选择了忘本——这也是人性的一大悲哀所在。
我放下书去品味的地方在这本书的最后一部分。弗兰西去她曾经生活过的地方,重新触摸那些旧日时光。她想记住它们的样子,但再也不会回到过去的生活。成长的经历逐渐塑造了你现在的样子,但我们需要用更多新的经历去填充新的生活。
每一本书,每一个故事都应该有一个主题。而这本书显而易见的主题就是成长,是经历了更多的人和事,逐渐的打开了自己的视野,发现自己想要什么,然后去追寻它的过程。那么主人公的成长会带给读者什么呢?我想了很久很久,最终的想法是,成长并不能带来什么,而是成长的过程中不断遇到的事和主人公的思考,带给读者的体会与影响,这才是成长的故事的魅力所在。